原文
天欲祸人,必先以微福骄①之,所以福来不必喜,要看他会受;天欲福人,必先以微祸儆②之,所以祸来不必忧,要看他会救。
注释
①骄:〈动〉轻视。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骄其妻妾。”骄纵,骄傲放纵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麴义自恃有功,骄纵不轨,绍召杀之,而并其众。”
②儆:〈动〉本义警戒,戒备。《说文》:“儆,戒也。”儆戒,告诫人使注意改正缺点错误。《书·大禹谟》:“儆戒无虞,罔失法度,罔游于逸,罔淫于乐。”
译文
上天欲要祸害人,必然先用微小福分骄纵他,所以福气到来不必欢喜,要看他会不会受用;上天欲要佑福人,必然先用微小灾祸儆戒他,所以灾祸到来不必忧虑,要看他会不会解救。
【注041】明·陈继儒《小窗幽记·卷一·集醒》同文。缺二“所以”句。